
《文学与人生》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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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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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雷
1、
那个时候,父亲在三十里外的果园工作。他也住在那里,半个月左右才回来一次。每到他快回来的日子,我就到路口的电线杆子下等他。那是一条黄土路,自北向南穿过村里,算是一条大路,那时车辆很少,有一辆拖拉机开过来,就让我们这些小孩兴奋不已,在后面跟着跑,看谁能扒上后面的车斗。路是坑坑洼洼的,拖拉机开得不快,跑得快的小孩冲上去,扒住车斗就能爬上拖拉机坐一段,等到了村南口的小桥,再一跃而下。能扒上车斗的小孩,总是很得意,走回来,嘴里学着拖拉机的突突声,让人很羡慕。没有拖拉机开过的时候,我们就在路口自己玩,那里有两棵歪脖的枣树,还有一口井,我们就爬到枣树上去,往井里丢石子,或者自己玩跳房子,投沙包,摔四角,等等。
天快黑了,一起玩的小孩都走了,回家吃饭去了,我就一个人站在电线杆子下,等父亲回来。父亲每一次回来,都是在黄昏时分,他骑着自行车,从北边过来,我站在那里,就伸着脖子,向北望。每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从北边过来,我都会瞪大了眼睛,慢慢地人影越来越大,我看清了不是父亲,心里就很失望,有时会忍不住,拿小石子投他的背影。有下了晌的村里人,从路上过,看到我,会问,“二小,在这儿等你爹呢?”或者,“二小,你爹今儿回来呀?”我有时应答一声,有时啥话也不说,不错眼珠地盯着北方。有时等到天黑透了,父亲还没有来,我知道这一天没什么指望了,就踢踢踏踏地往家里走。
有的时候,等到夕阳西下时,父亲终于出现了,他弓着身子,骑着车在向这边走来,漫天的霞光映红了他的身影。看清了是父亲,我便飞奔着,跑去迎他,跑到他身边已经气喘吁吁了。他下了自行车,笑呵呵地摸摸我的头,把我抱到自行车的大梁上,推着车子向家里走,一路和村里的人打着招呼。坐在大梁上,我的手也不闲着,一会儿翻翻挂在车把上的黑提包,一会儿翻翻缝在大梁上的褡裢,那里有时会有几个苹果,那是父亲从果园里带回来的,有时会有几个烧饼或一兜羊肉包子,那是父亲从集上路过时买的。我坐在梁上,听着父亲跟别人说话,就迫不及待地啃起了苹果。车子拐到了我家的胡同里,我便从大梁上出溜下来,手里抓着苹果,飞快地向家里跑,我要把父亲回来的消息第一个告诉家里。跑到院门口,我就嚷了起来,“娘,娘,我爹回来了!”母亲和姐姐在屋里做活,听到我的喊声,也都迎了出来。这时父亲也进了院子,把车子闸在堂屋门口的西边,姐姐去压水井里压了水,端到香椿树下的杌子上,父亲在那里洗手洗脸。母亲和父亲说几句话,就忙着做饭去了。
那顿饭总会很丰盛,母亲会炒一碗葱花鸡蛋,或者切一块过年时腌下的腊肉,给父亲下酒。那都是我们平常舍不得吃的,端上桌,我的筷子就不由自主地伸了过去,“啪”的一声,我的筷子还没有搛到肉,就被姐姐打了一下,她白了我一眼,“给爹炒的,又不是叫你吃哩”,我哼一声,“要你管呢,我就要吃”,说着继续把筷子往前伸,姐姐又要打,父亲把她拦住了,看着我们笑着说,“让他吃吧,你们也都吃吧。”说着,端起酒杯继续喝酒。
父亲爱喝酒,每次都要喝到半斤才算够,那时他喝的是兰陵二曲或冠宜春,是我们那个地方出的酒,不贵,不过也不是经常能喝到,村里那么穷,谁家能够经常喝酒呢?只有来了亲戚朋友,才会去买一瓶,或者干活实在太累了,才喝一点解解乏。不过,每次父亲快回家的时候,母亲都会让我到代销点买一斤酒,留着让他喝。父亲喝酒的时候,有时会逗我,让我也跟着他喝,或者是他拿筷子沾一下让我吸,或者就端起酒杯,让我品一点。最初我喝一点酒,就辣得不行,嘴里哈着气,摇着手,连连说辣,父亲看着我的样子,高兴得笑了起来,说,“辣呀,快吃一口菜压压。”说着,搛一块肉填到了我的嘴里,我就大口咀嚼起来。或许是贪恋着吃一点酒肴,或许是父亲的鼓励,让我觉得喝酒很好玩,或者,是一种本事,慢慢的,我也不怕辣了,以后父亲再回来,我还会蹭着,找他要酒喝呢。
我们那里的规矩,喝酒和吃饭是分开的,喝酒是喝酒,只有菜肴佐酒,等喝完了酒才吃饭,才吃主食。父亲在家里,也是这样,他喝酒时只吃一点菜。我们小孩就不管这个了,就着父亲的酒肴就开始吃饭了,所以等父亲喝完酒,吃饭时,菜都剩下没有多少了,不过他也不在意,母亲让我们少吃一点菜时,他总是说,“让他们吃吧,吃吧”。父亲喝酒很慢,吃饭却很快,放下酒杯,抓起馒头,一会儿就吃完了。
饭后,我们一家人就围坐在一起说话。夏天是在院子里,那棵大榆树下,坐在小板凳上,或者铺上一床竹席子,或坐或躺;冬天呢,就围坐在炉子边,看着火苗一窜一窜的,那种炉子是用红砖盘起来的,一米见方,像一个小桌子,中间是炉子,边上还可以烤东西,烤红薯,烤花生,现在已经不多见了。坐在那里,母亲谈起地里的活,谈起亲戚邻里家的事,谈起我又怎么不听话了,父亲呢,听着,也讲一些果园里的人和事,双喜叔,张义叔,梅姑,等等。在那昏暗的灯光下,父母的絮语琐细,家常,温暖,那是多么幸福的时光,如今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想来,父亲讲起的果园对我最有吸引力。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他的视野是多么狭小,他认识的都是身边的人,他最远也没有走出过这个村子,他以为世界就这么大,他不知道三十里路有多远,也不知道果园是什么样子,对于他来说,那是一个多么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像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梦。父亲的讲述,让我对果园充满了向往,那里仿佛是一个神奇的新天地。我想象着,那里有一株株的苹果树,有的树上开着花,有的树上结着果,花是七彩的,果实是红里透白,在风中轻轻摆动,人们在那里是多么好,在树行之间散步,游戏,玩累了就随意爬上一棵树,摘苹果吃。有一次,我在梦中走进了果园,爬上了一棵苹果树,那么多苹果都在枝头摇曳着,像在朝我招手,我高兴极了,想吃哪一个就摘哪一个……
我想到果园去,这个愿望像一颗种子似的,在我心中发了芽。每次父亲要走时,我都缠着他,让他带我走,可他总是不肯,只是让我在家好好听话,他回来时再给我带好吃的。我大伯家的四哥经常逃学,有一次大伯痛打了他一顿,可他怎么说也不上学了,最后没办法,就说让他去父亲的果园去干活。那一天,他们是坐马车走的,马车停在胡同口,天上飘着细雨。父亲和母亲说着话,姐姐拉着我的手,大伯大娘还在数落着四哥,四哥穿着一身新衣裳,抱来他的铺盖卷,放在马车上,坐了上去。我想着四哥很快就要去果园了,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委屈,趁姐姐不注意,我也爬上了马车。四哥比我大十多岁,是个大孩子了他像个大人似的逗我,“二小,跟我一起走吧?”我高兴地说,“行,我跟你走,我找个地方藏起来。”说着,我躲到了铺盖卷和一张桌子之间,冲四哥做了个鬼脸,四哥对我眨了眨眼,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从缝隙中偷偷看见,父亲终于说完了话,手执一条鞭子走过来,他坐上马车,喝了一声“驾”,马便走了起来。我想这次总算能去果园了,在心里都笑出了声。可是没走多远,姐姐就从后面追了上来,大声地问,“你们见到二小了吗?”父亲勒住缰绳,说,“没有啊。”姐姐在车上东瞧西看,终于发现了我,说,“不是在这儿藏着吗?小四儿,快把他抱下来。”四哥只好把我抱起来,交给了姐姐,我哇哇地哭着,踢腾着腿不肯就范,可是终究没有姐姐的力气大,她紧紧搂住我,让爹赶车走了。我在她怀里一直哭着,看着父亲的马车越走越远,在雨中慢慢消失了。
2、
我第一次去果园,是跟母亲一起去的。那时村里很少有自行车,也没有顺路的车可以坐,我和母亲是徒步走着去的,那是我有生以来最远的一次旅程,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似乎是一个明媚的秋天,早上起来收拾好,母亲挎着一个包袱,牵着我的手就出门了。我们从村里的土路向北走,走到村子的北头,那里有一条半旧的柏油路。我们沿着这条路向西走,走三四里路就到了县城。县城里正好是集,很热闹,有乱哄哄的猪市羊市,有卖衣服鞋帽的,有卖各种吃食的,我的眼睛不停地东看西看,都看不过来了。在那里,母亲给我买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碗豆腐脑,我啧着舌头跟她继续走。
穿过县城,再向西走,走十几里路就到了孙疃乡。走到这里,我已经走不动了,母亲也累坏了,我们便停下来歇歇脚。这是很小的一条街,卖东西的很少,路口有一个卖肉的,几块猪肉挂在铁架子上,边上是一个卖苹果的,盛在一个筐里装着,还有一个卖衣服的,铺在展开的摊子上,风吹过,落了一些灰尘,马路对面是一家代销点,门脸不大,红砖瓦房,墙上还残留着以前的标语口号,“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另一边是“教育要革命”。路边的人家,也有人摆出水来卖的,那水盛在玻璃杯里,上面盖着玻璃盖,是各种颜色的糖水。母亲给我买了一杯,我小心翼翼地捧着喝,那甜水丝丝沁入心脾,很好喝,我端起来让母亲尝一尝,她却不舍得喝,只是说她不渴,让我喝。后来,再向西走,正遇到有一个村的人家在浇地,垄沟里的水哗哗地流着,母亲放下包袱,蹲在那里,撩起水,喝了好一会儿,我看见从她手缝里滴落的水,闪着七彩的光。
出了孙疃,路两边的景象跟以前有些不同,我们那里路边种的都是白杨树,高大挺拔的,孙疃以西,种的却都是松树,一棵棵像一座小塔,那时我还没有见到过松树,不停地向母亲问这问那,还折了一节小松枝,好奇地看看,甩着它继续向前走。
路是越走越累了,我们也走得越来越慢,走了大约五里路,天已过晌午了,前面出现了一个村镇。这个村子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记得村口有五六棵老柳树。这些柳树大约有几百年了,粗得两三个人都抱不过来,庞大的树冠垂下的枝条遮住了很大一片绿荫。它们实在是太老了,有的树干都半枯死了,中间空出了很大的树洞,能容得下一两个小孩,可是每到春天,它们就又抽出了新绿的枝条,像是有无穷的生命力。这些老柳树,后来成了我们的一个路标,走过它们,再走四五里路,就能看到果园了。所以每次看到这些老柳树,我们总是感觉很亲切,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哦,就要到果园了。”
那一天,走到老柳树下,我又累又饿,也发困了,母亲也走不动了,我们在那里歇了好大一会儿。柳树下,有炸馃子(油条)的小摊,母亲买了一斤馃子,让我吃,我们就坐在桌边吃,馃子是平常很少能吃到的,也算是母亲对我的一个犒赏了,我吃得香喷喷的。卖馃子的是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已过了晌,生意不多,他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抽烟,问母亲,“大嫂子,你这是要到哪儿去呀?”,又问,“从哪里来的呀?”母亲回答了,他就叹一口气,“这么远,带着个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母亲跟他说着闲话,我呼噜呼噜吃着,边吃边看路边几个跑来跑去的小孩。
吃完馃子,继续向西走,我实在走不动了,母亲没有办法,只好抱着我走,她也累了,走一会儿歇一会儿,等有劲了再往前走,我心里还憧憬着果园,但悃得睁不开眼了,不知不觉在母亲肩头睡着了。等我睁开眼,母亲还在抱着我,包袱挎在胳膊上,艰难地往前走,我在惺忪中问母亲,“快到果园了吗?”母亲说,“快到了,你看,那不是?”说着向西南方向一指,——真的,顺着她的手指,我看到了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啊,终于来到果园了,我兴奋极了,从母亲怀里下来,快步向那里跑了过去。
第一次走进果园,我很是欢欣雀跃。不过在这里,我想先谈谈我最后一次见到果园的情景。那已是二十多年之后了,那时我大学毕业后,在外地漂泊了已有十年之久。我的父亲也早已离开了果园,他退休后,回到了家里,五年前生病去世了。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冷,我从北京回家过年,没有买到直接回家的车票,从河北邯郸转车,在那里向东,坐两个小时的长途车,过了黄河故道,就进入了我们县境,沿着大路再向东,走大约十里路,路南就是果园了。自从父亲离开果园后,我很少再到那里去了,在车上,我突然起了个念头,想再到果园去看看,这个念头让我激动不已。于是车子到了果园附近,我便让司机停了车,拖着行李箱走了下来。
刚下过一场大雪,天地一片苍茫。我很久没有来,路也辨识不清了,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个向南的路口,拐进去,一直向南走。路仍是一条土路,坑坑洼洼的,下了雪,路上一块黄,一块白的,还有雪窝。以前路的两边都是松树,松树后面是树枝编织的篱笆,篱笆后面便是广袤的苹果园了。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了,苹果树都被刨掉了,种上了庄稼,是冬小麦,青青的,参差着雪色,一直蔓延到天边。篱笆也不见了,松树呢,那两排士兵一样整齐的松树,也不见了,路边是新种的杨树,种了好像也没有几年,还是细小的瘦条儿,在寒风中瑟缩着。
向南走,大约两里路,便到了果园的场部。路的西边是办公区和加工厂,那些年繁盛的时候,在这里将苹果加工成罐头或果酱,人来车往的,十分热闹,现在,那些厂房仍在,但却是空的了,门口的雪也没有扫。我往里看了看,院子里堆了几垛麦秸,可能是附近的村民堆在那里的,有几只麻雀在地上跳跃着,寻找着隐藏的麦粒。
路的东边,是工人的居住区,是一个大院子,因为院门在东边,要向东走一段路,再向北,我走在这段熟悉的路上,发现路两边的土墙矮小了很多,有不少地方都塌陷了。转过角,来到院子里,这是我父亲和双喜叔、张义叔住过的,院子的格局仍是那样:北边是一排平房,是工人的住处,从东边数第四间就是我父亲住过的;南边靠墙是一排草棚,是喂牲口用的,也堆放一些农具;西边的平房是食堂,还有一间公共活动室;东边,院门以南,还有一排矮小的房子,那是仓库,来不及运走或加工的苹果,就存放在那里。在院子正中央,和院门的南边平行,种了一排梧桐树,那时经常有人在两棵树之间扯起一段铁丝或绳子,晾衣服,晒被子,在这里,双喜叔还为我做了一个秋千。现在,院子已经完全荒芜了,里面长满了草,房子还在,但已经倾圻了,只有那一排梧桐树更高更粗了。我踏着雪和草,来到父亲住过的那间房子,房子的门窗已经没有了,空荡荡的,我走进去,发现房顶也塌陷了半边,原先摆放床的北墙根已没有了床,地上一片乌黑,像是烧过留下的灰烬,又被落下的雪覆盖了一些,参差错落,黑白对比十分鲜明。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已找不到当年在这里住过的任何痕迹了。
走出房间,走出院门,向东是一片平地。原先这里是一片菜地,绿油油的,种满了黄瓜,豆角,西红柿,茄子,辣椒,白菜,萝卜,胡萝卜,现在改种了麦子,冷清清地平铺在地上。这块地的东面,是梅姑住的院子,我沿着一条田间小路,走到了那一排房子前,这里也已经荒废了,以前门前种的一排核桃树,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了几个树墩,鸡和狗的叫声也听不到了,整个院落在雪中静默着。
我站在雪地中,点燃了一支烟,心中五味杂陈,感觉像是一场梦。我想不到童年的乐园,如今已经荒废,那些人和那些事,不知道都去了哪里,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好像一切都被茫茫大雪掩埋了,没有留下任何踪迹。我四处望望,看不到任何熟悉的影子,我感觉像是被所有的人抛弃了,或者走到了世界的尽头。我怎么会在这里,或许是在梦中吧?我闭上眼睛,希望睁开眼睛,能再看到一个熟悉的世界。
奇迹发生了,我看到,那些被砍掉的核桃树又一棵棵长了出来,它们宽大的叶子在风中轻轻摇摆着,细碎的阳光洒落在上面,我听到了狗叫,隔着篱笆,我看见了梅姑家那条熟悉的大黑狗,还有那只让我害怕的大公鸡,我还看见了梅姑,她围着围裙走在院子里,在晾晒刚洗完的衣服,我还看到菜地上重新长出了茄子、辣椒、西红柿,布满了一排排的豆角架和黄瓜架,那些娇嫩的小黄花在藤蔓上微微颤动,我看到食堂的烟囱里又冒出了炊烟,看到那边院子里走出了三个精壮的汉子,那是我的父亲、双喜叔和张义叔,我看到了一片广阔无垠的果园,枝头悬挂的苹果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着光,我还看到了一个小孩,从远方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
3、
我跑进了果园,迎面碰到了我的父亲,他的后面跟着双喜叔和张义叔,他们扛着锄头,正准备到果园里去。父亲看到我,吃了一惊,他一把将我抱了起来,随后就看到了走在后面的母亲。他走过去,接过包袱,问她,“你怎么来了?”母亲笑笑说,“来看看你。”双喜叔和张义叔也热情地跟母亲寒暄,说,“嫂子来啦,路上累坏了吧,快到屋里去歇歇吧”,又说,“几个月不见,二小都长这么大了”,说着他们一个接过我,一个接过包袱,把父母和我送回到了院子里,进了父亲的房间,他们说,“二哥,你就别去果园了,好好陪陪嫂子,嫂子大老远到这儿来,你可得照顾好了。”说着,他们就告辞出来,到果园里去了。
我终于来到了梦中的果园,我在果园里跑来跑去,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果园是那么大,那么美,那么诱人,我在这一片广阔的果园中发现了无穷的乐趣。苹果树本就不高,粗大的枝杈也很多,我能够很轻易地爬上去,在树上,我看到了那么多悬在空中的苹果,它们或者隐藏在浓密的绿叶中,或者在阳光中轻轻摇曳,像是在冲我点头微笑,那白色或青色中透着红晕,那么骄傲,那么羞涩,我轻轻地抚摸着它们,内心充满了喜悦。我在苹果树之间的树行中走着,仰头看一片被绿色遮盖的天空,低头是细嫩的青草,那里隐藏着蝈蝈、蚂蚱和各种小飞虫,我的脚步声惊起了它们,它们噌地一声飞在了空中,薄薄的翅翼上闪着七彩的光,有时我会耐心地追寻它们,它们飞来飞去的,不知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追得累了,我就躺在苹果树下,在斑驳的绿色光影中进入了梦乡。在果园里,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天,我在果园里玩了半天,走到了果园深处,突然发现这里竟有一些不一样的树,那是一小片梨树、杏树、桃树和枣树,这个季节桃和杏都下了树,只有黄澄澄的梨和星星一样的枣子点缀在树上,我很奇怪,为什么苹果园里会有这些树呢,虽然想不明白,但我还是爬到了一棵高大的梨树上,在那里摘了一个梨,那种梨脆,甜,饱满多汁,很好吃。这棵梨树很高,站在它顶端的枝杈上,可以俯瞰整个果园,那是一片莽苍苍的绿海,中间闪烁着钻石一样的果实,那里的天空好像很低,云彩很白,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它们,我陶醉在这梦境一样的果园中了。
在果园之外,我也找到了不少好玩的地方。在菜地里,我偷偷地摘还没有长大的黄瓜和西红柿,在厂房里,我看到那一个个苹果怎么变成了罐头。有一次,我爬上了院子东侧的矮房上,在那里,发现浓密的藤蔓下有一串串珠子一样的东西,晶莹,透明,紫色,我很惊奇,摘了一颗尝了尝,是那么鲜甜水润,我跑去找四哥,告诉他这个发现,他跟我说,这就叫“葡萄”。这是我第一次吃到葡萄,那美好的滋味至今难忘。
双喜叔、张义叔是我父亲的好朋友,我们那地方叫“相好的”,他们像拜把子兄弟一样,肯为朋友两肋插刀。他们三个经常在一起喝酒,张义叔的酒量很大,性格也豪爽,跟我父亲有一拼,每次他都喝得酒酣耳热的,声音很大,说话像吵架一样。有一次他喝醉了,深夜里砰砰地来敲父亲的门,把我和母亲都惊醒了,他说渴得睡不着,来借点水,父亲提着一壶水送他回去,照顾了他大半夜,等他睡着了,才回来。双喜叔酒量不大,他总是笑眯眯的,喝酒也不争,别人怎么劝,怎么激,他都不为所动,只是按自己的方式慢慢喝,每次都不会喝得很多,所以在他们三人之中,经常不醉的倒是他,我就亲眼见过双喜叔把脚步踉跄的父亲送了回来。
有时候他们喝酒,也会叫我喝,还记得有一次,在父亲的房间里喝酒,父亲开玩笑让我陪他们两个喝,三钱的杯子,我竟然陪他们喝了十八杯,仍然没有醉倒,只是说话都颠三倒四了,还很兴奋,在那里不停地说,也不知都说了些什么。那些酒有半斤以上了,一个孩子竟然能喝这么多,简直是一个奇迹,所以多年之后说到喝酒,家里人还会提起这件事,说我“小时候就能喝,那一回在果园……”
双喜叔心灵手巧,他会做弹弓,会做鱼网,会编蝈蝈笼子,我时常缠着他,让他帮我做,他总是笑呵呵地答应,还一边做,一边教我。他的家就在附近的村里,他每次回去,都给我带回点好吃的,说,“你婶子包的饺子,尝尝好吃不?”或者,“尝尝这炸小鱼,是你川哥下河摸的”,川哥是他的儿子,比我大两岁,有时他也会带他来。我和小川在一起,很快就玩熟了,我们在果园里跑来跑去的,跑遍了每一个角落。我带他去看了那一小片梨树和枣树,跟他说了四哥告诉我的“秘密”,——这是果园里人自己吃的,不像苹果一样要卖到外面,所以才藏得这么深。小川则带我去了更远的地方,南方有一条河,我们到河里摸鱼,在堤岸上的林子里摸知了,用弹弓打鸟,追野兔子,玩得都快疯了,等秋假后他要回去上学,我也舍不得让他走。
我最喜欢张义叔赶马车的样子,车上装满了麦秸或棒子秸,他高高地坐在上面,拿起鞭子用力一挥,“驾”的一声,马便飞快地奔驰起来,那样子威武极了。他的鞭子也跟别人的不同,做得很细致,细长光滑的鞭杆,柔韧的皮条,在鞭梢儿系着一绺红布条,甩起来啪啪地响,又好听又好看。我很想甩甩张义叔的鞭子,跟他一起赶马车,缠了他好久,他也没有答应。有一次他去林场拉树苗,我磨了半天,他终于让我跟他去了,回来的时候,树苗装得高高的,我们两个坐在上面,他让我拿着鞭子赶车,我高喊一声“驾”,像他一样甩起鞭子,马便得得得得地飞奔起来,呼呼的风声从耳旁刮过,让我感到十分快意,我觉得自己看起来肯定像张义叔一样威武,简直是威风凛凛了。回到果园,从马车上下来,我赶紧跑到父亲母亲面前,告诉他们,“马车是我赶回来的,是我赶回来的……”
那时候,果园和附近村子里的人有时会发生械斗。果园里的苹果那么多,村里的小孩免不了会偷一些,这没什么。但是村里也有大人红了眼,带着麻袋,拉着车子,成伴结伙地来偷,果园于是成立了护秋队,在角落里搭了草棚,看守着,晚上还起来巡逻,他们遇上偷苹果的,有时就会发生冲突。有一天晚上,我刚睡着,听到外面叫嚷得很响,连忙爬起来,出去一看,火把照亮了夜空,果园的人和村里的人手持着铁锨、锄头、镰刀,正在互相对峙着,我的父亲站在中间,旁边是双喜叔和张义叔,还有几名护秋队员,对面是群情汹汹的村里人。我父亲大喝一声,“你们偷苹果,还有理了?”对方仗着人多,说,“快把车子还给我们,咱们就算完,要不,可别怪我们不客气……”说着几个人向被扣押的车子冲去,张义叔一个箭步冲上前,鞭子在空中一甩,一声脆响,“我看谁敢动一动?”突然,从暗影里飞来一块砖头,朝他砸来,双喜叔一见,扑身过去,想用手中的铁锨挡住,但没拦住,砖头砸到了他的胸部,他啊地一声倒在了地上。护秋队员一看,都红了眼,手持家伙就要往上冲,“都别动!”我父亲挥手止住了他们,他让人扶走了双喜叔,继续有理有节地跟对方对峙。这场冲突最后惊动了果园的场长和村里的支书,以村里人赔礼道歉而结束,但那惊险的场面,火把,夜色,英雄气概,却长时间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梅姑住在另一个院子里,她的丈夫是一位伤残军人,整天躺在轮椅上。梅姑在果园里负责种菜地,有时候也到食堂去帮帮忙,我母亲在果园的时候,也陪她一起择菜。梅姑的女儿考上了大学,那是她的骄傲,有时候她会摸着我的头说,“你也好好学习,等长大了,也考大学。”梅姑和我父亲、双喜叔、张义叔很要好,父亲和张义叔离家远,她会帮他们洗衣服或缝补衣服,菜地里的重活,浇地,或者拉粪,他们搭把手就帮她做了。菜地里,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春天是韭菜与油菜,冬天是白菜和萝卜,夏秋时就更多了,总是那么新鲜,那么生机勃勃。菜地靠近院墙附近的地方,梅姑还种了几棵香椿树,长得已很高大,每到春天就会抽出细嫩的芽,母亲告诉我,我家东屋窗前那棵香椿树,还是从这里移的幼苗,我想这里可以说是我家那棵香椿树的“老家”了,每一次见到都很亲切。
我时常跑到梅姑的院子里去玩,他们家的大黑狗跟我都熟了,我一去,它就摇着尾巴欢迎我。那一次,我手里抓着半个馒头,正在逗大黑狗玩,冷不防从边上跳起一只大公鸡,嘴一叼,将那块馒头抢了过去,快速地飞走了。它的动作太突然,我受了惊吓,一下子大哭起来。梅姑听到了,赶紧从屋里出来,把我抱在怀里,问怎么了,我指着飞远的大公鸡,抽搭搭地说了经过,她说,“这个大公鸡真坏,过两天咱把它宰了吃,行不?”我点了点头,她擦干了我脸上的泪,又把我抱到屋里,从一个小铁桶中给我拿了两块饼干,我才跑出去玩了。这只大公鸡,后来也没有宰,它长得可真是威风,漂亮,雄壮,它比那时的我还要高,鸡冠又红又大,眼睛很亮,羽翅是一抹乌黑,尾巴又错杂出五彩,几只翎子高高地翘起,走路时趾高气昂,旁若无人,像一个真正的王者。以后,每次见到这只大公鸡,我都心生畏惧,小心翼翼地藏好手中的东西,快步跑开,这在很长时间里,成了大人们取笑我的话柄。
梅姑院子门前那一排核桃树,我也没有放过,那些树太高,我爬不上去,就用弹弓,石子,坷垃,投那些刚长出来的核桃,终于打落下了一些,我高兴地剥开来吃。正好梅姑路过,她告诉我这些核桃不能吃,“你看,外边有一层绿皮,有毒,要等皮落了才能吃”,我说那怎么办,她说可以埋起来,等皮掉了就能吃了。于是我把那些核桃埋了起来,后来也就忘了——至今,我仍不知道核桃外面的绿皮是否有毒,是否真的不能吃。
在果园里,我是如此快乐,饲养员赵大叔让我看牛是怎么反刍的,马是怎么睡觉的;食堂里的麻子叔,一见到我就笑呵呵的,要多给我半勺菜或肉;我还可以跟护秋的张义叔或双喜叔,睡在果园的草棚里,睁着眼睛数天上的星星。每次母亲要回家时,我总是东躲西藏的,不肯跟她走。
4、
“你是哪里来的,在这儿做什么?”
我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老头,正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我缓过神来,冲他笑笑说,“我父亲以前在这里工作,我路过这里,来看看。”说着给他递上了一支烟,老头接过烟,沉吟着说,“你父亲,叫什么?”我说了父亲的名字,他看着我说,“你是他家的二小?”我点了点头,好奇地看着他,心想他怎么会知道,他一笑,露出了豁口的牙床,对我说,“你还认得我吗?”我吃了一惊,认真地去看他,粗看不觉得,细细地审视,我竟然在他的脸上看出了双喜叔的模样,只是苍老了许多,不像以前那么精神了,我说,“你是双喜叔?”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说,“你小子还行,没把你双喜叔忘了。”我问他怎么在这里,他告诉我,我父亲退休没几年,果园就解散了,不需要工人了,但是还保留着一些资产需要看守,他就留在这里看门了。他说带我去他住的地方,那里暖和,我们就踏着雪向那边走。走路时,我才发现他的一条腿跛了,一瘸一拐的,我忙问他怎么回事,他说都好几年了,是前几年开三马车,在马路上被一辆卡车撞到沟里去了,“能捡回一条命,就算不错了,现在路修得越来越宽,车也越来越快,我们村好几个老头,都被撞死了。”
他住的是是原先办公区的房子,里面很空旷,也很杂乱,靠墙摆着一张床,一张旧办公桌上是一台黑白电视机,铁锅、白菜、水壶,烧过的煤球,都摆在旁边,往里有一个蜂窝煤炉子,煤烟把墙壁上方都熏黑了,墙上还挂着一本旧挂历。
坐下来,我看着双喜叔满脸的皱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又给他递了一支烟。他吸了一口,问我父亲现在身体怎么样,我告诉他父亲已经去世了,他停了好一会儿,说好几年没见到我父亲了,我父亲得病之后,没有再来过果园,他自己腿瘸了,没法骑自行车,我家又远,“有时候也想这些老弟兄们,可是走不动了啊”,又说,“二哥是个好人,这一辈子也是不容易”,又说,“到了我们这个年纪,也蹦跶不了几年啦。”我说他身体很硬实,一定能健康长寿,他自嘲地笑笑说,“能蹦跶几年就算几年吧,活的时候高高兴兴的,以后的事就不管了,想管也管不了啦。”我问他川哥现在在做什么,他说,“他跟他媳妇,到南方一个厂子打工去了,前两年你婶子得病死了,他回来办丧事,把孩子也接走了,以前过年还回来一趟,现在也不回来了,每月给我打点钱,他说在那边混得还行,谁知道呢……”
我又问张义叔的情况,他说也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两年前他来过果园一次,是来领退休金的,那时果园搞了一次调查,因为果园的职工退休后,年纪大了,都是孩子们替他们来领工资,有的老人去世后,孩子们还继续来冒领,果园里也不知道,那一年果园为了杜绝这种情况,让老人亲自来领一次,看看他们是否还在世,“那一回你张义叔也来了,是他家老三用三马车驮着他来的,他也老啦,又有病,腰都直不起来了,一喘气就咳嗽,脸憋得通红,就在这屋子里,我们老哥俩儿说了一会儿话,他在家里过得也不顺心,你知道他的脾气倔,看啥也看不惯,跟三个儿子媳妇都说不到一块,治气,还摔桌子打板凳的,我就劝他,现在不是年青的时候了,那时候管孩子,想咋打就咋打,现在咱得看人家的眼色,要不等你躺在床上动不了了,谁来伺候你啊,再说现在年轻人的章法,跟我们那时候也不一样了,他听了不说话,只是摇头,他这个人啊,就认个死理儿,九头牛也拽不回来,跟他说这些,也没用……,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现在咋样了……”
后来又说起梅姑,双喜叔告诉我,梅姑的丈夫几年前已经去世了,梅姑一个人在果园里住了两年,后来女儿把她接到城里去了。“她也回来过一次,头发都白了,也显老了,我跟她说,老姐姐,你可是怪好的,把我们都扔在这儿,一个人到城里享福去了,她说,城里也没啥好的,想说个话都找不到人,还不如在果园里种菜呢,我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她也笑了,一笑,又显得年轻了……”
说到这里,突然传来一阵唧唧唧唧的叫声,我循着声音去看。双喜叔站起来,从电视机旁拿来一个东西,我一看,竟然是一个蝈蝈笼子。双喜叔把它举到我眼前,像一个孩子般得意。这是一个竹笢编的小笼子,玲珑剔透,透光,透气,很精致,里面是一只健硕的蝈蝈,浑身乌黑,眼睛很精神,两只长须挺在头顶,透明的翅翼微微泛绿,我惊讶地说,“真是一只好蝈蝈,双喜叔,你还在养蝈蝈呀?”他笑了笑说,“闲着没事,养着玩,也算有个活物陪着”,他怜爱地看看蝈蝈,又说,“这是从菜地那边逮的,都秋后了,逮它可费了不少劲儿呢,这养了快有俩月了,你看,还挺精神的,说不定能活过这个冬天……”我看着那只蝈蝈说,“双喜叔,你还记得吗?我小的时候,你还教过我怎么编蝈蝈笼子呢。”他看了看我,说,“……记得,也记不大清了,那时候,我教过不少小孩呢……”
告别双喜叔时,他非要送我到门口。我走了很远,回头还能看见他站在那棵树下,身影又黑又小,在雪色中分外醒目,我用力朝他挥了挥手,心中涌起一阵悲凉,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到果园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他。
在路口站了一会儿,天很冷,好不容易才拦到了一辆车。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白茫茫的田野,和路边一闪而过的树,果园中的往事又一一浮上心头,我在外地已漂泊了多年,也走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但不知为何,却总是忘不了这里的人与事,在儿时它是我向往的远方,而今,它又成了我思念的故乡,纵使它今天已经荒芜败落,却依然永远鲜活地活在我的心中,让我怀念,让我眷恋。其实关于果园,我又了解些什么呢?关于那里的是非,关于那里的恩怨,未必会比别的地方更少,只是我并不知道而已。我所知道的,只是那一望无际的苹果林,那桃园结义般的情谊,那纯朴而又温暖的人心,而这,或许只是我童年的一个梦。如今即使这个梦已然消逝,已然褪色,却足以让我在浮世中立定脚跟,从容面对人生中的得意与失意,从容面对都市中的荒谬与虚妄,迷宫与深渊。
车子继续前行,这是当年母亲带我去果园的那一条路,而今我又沿着这条路走了回来。一路上,不见了那五六棵几百年的老柳树,不见了红墙上有“教育要革命”的代销点,也不见了乱哄哄的猪市与羊市,它们都在岁月中消逝了,新的树木与新的建筑取代了它们,一切都是那么平整光滑,那么欣欣向荣,但这一切,似乎又都与我没有关系。
我在村北口下了车,拖着行李箱向家走。脚下的这条路,也不再是黄土路了,而是一条新修的柏油路,黑色的路面为白雪所覆盖,一片苍茫。天色已近黄昏,家家都升起了青色的炊烟,我想着我的母亲肯定已在家为我做好了饭,于是加快了脚步往回走。远远地,我就看到了电线杆下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他伫立在那里,向北眺望着。越走越近,我逐渐看清了,那就是童年的我,他虎头虎脑的,穿着笨重的棉衣,在寒风中,交替地跺着脚,盯着每一个从北边走来的人。我知道他一直在等我,是的,我终于回来了。
2010年2月20日—27日
牡丹园
先知的舌头都有其神性,据说被割掉了舌头的圣约翰,仍然用手举着自己的舌头滔滔不绝的传教。神一旦降到使徒们的舌头上,言说之焰便被点燃。
——[德]汉斯·比德曼《世界文化象征辞典》,刘玉红等译,290页,漓江出版社2000年版
三个向度上的舌头
“请伸出舌头!”
目无表情的医生一边说,一边拿一根竹片压住我的舌根。他眯缝着,眼睛透出缕缕精光。他凑得很近,在往空洞的嘴里探索,我则看他的眼睛。我闻到他散发出来的浓重的香水味。他的眼球布满蛛丝血,黄褐色的眼球宛如剥了皮的柠檬。竹片用力下压,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想吐。我想起了“抓舌头”一词,这个俗称是军事术语。医生摆弄我的舌头,他会发现写在舌头上的身体秘密与心智地图。这一幕,人们都有过吧,心开窍于舌,故舌为心之苗。心有病变,可从舌反应出来。舌头成为了最为复杂的心力呈现。通过舌头的桥梁,曲折的道路通往深渊……
舌头是人体最为柔软和灵巧的器官,其实也是身体中最强健有力的肌肉。东方智慧看重舌头,因为它比牙齿服役的时间更长。所以,“满齿不存,舌头犹在”好像是幸运的,但既然已到一望无牙的地步,再嚼舌头又有什么用呢?到70岁时,人的味觉只有30岁时的三分之一。人类的饮食进步,主要是在舌头的带领下获得的。软舌头的需求成就了文明的发展。厉行节约的孔子却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其实是着眼于大众的。他的舌头忙得团团转,所谓天花乱坠,诲人不倦,哪里还有胃口?
我想说的是,人们是在三个向度上理解舌头的——生理的舌头、情色的舌头、话语的舌头。舌头不但伸延至人类的物质领域,舌头还舔舐出了形而上之天空。就像蛇,用烙铁的红丝勾勒了一个翻滚的世界。套用郭尔凯廓尔的著名论断,舌头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
舌为心苗
曹商是中国身体政治的活学活用的先锋,他不但可以舌灿莲花,还可以施展舌头舔舐之术,抚平皇帝的伤痛,进而激发起皇家潮湿的愉悦。所以,在有关基督教箴言的论著里,他们往往把谄媚视为埋伏在女人舌底的糖衣炮弹:“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能保你远离恶妇,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敬虔配偶的品质》,Bob Deffinbaugh 著,傅晓萱 译)这不仅仅是妇人的问题,我发现,最龌龊的身体事件,一般是来自一些男人的舌头。
清朝浙江人朱翊清《埋忧集》收录了三则“剪舌”事件,均发生在嘉庆戊寅(1818)时期,颇具经典意义。其中两则是:
按《医经》:舌为心苗。故断其舌则死,然亦有不死者,直隶吴直诠素无行,好渔色,不避亲族。一日将奸其女,女伪许之。从入卧内,裙腰甫解,先索其舌。吴狂喜,伸舌舐之,女一口啮断其大半。呼救命,家人咸集,执而诉于官,以乱伦论死。是其人初不死也。
又邑中沈某者,尝游幕,以刑名致富千金,援例分发东河县丞。性喜娈童。一童素以少俊得幸,后以恃宠忤意斥出。童衔恨,倩人求复入服役,某许之。遂入,长跪谢罪,某视其婉媚可怜,搂入怀中。童故与缱绻,索其舌啮得其半,某昏绝于地。童出至署外,声言某官欲行强奸,已不胜忿,故啮其舌。遂赴黄河死。某以有玷官箴革职,然未死也。
一则是弱女奋起反抗,“断舌”成为了乱伦的证据。但吴直诠竟然没有死,不知道这个从此语无伦次的人,是否还能继续为恶?另一则是娈童的革命性抗争,但革命的真正动机是自己“恃宠”让主子“忤意”而被斥出,没有当稳奴隶,泄愤而断主人舌头,最后勇于自杀。这样,“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逐渐成为检验历史情色的口腔个案考察。
所以,口腔对舌头的认同只是身体的认同,对异己舌头的认同却是来自权力的认同,舌头摊开的面积和倒刺已然成为求生与权力的主战场。
那些用三寸不烂之舌就搞乱了春秋战国的纵横家们,展示的是经典意义的舌头纵横术,深情舌耕的获利,胜过了冲锋的刀剑,谁还能说“舌头的管辖小于法律”?
古代阿拉伯有一个诗人哲米勒,他和布赛娜谈恋爱,为表达忠心,他写了一首孟浪的情诗来表达爱情。但布赛娜被家人安排嫁给了别人,诗人就到处写诗,谩骂布赛娜的家人。后来被告上法庭,总督决定把这个乱嚼舌头的家伙的舌头割下来,以儆效尤。诗人虽然申明不爱惜右手,但很爱惜舌头,听到威胁后,马上逃跑了。
基督徒奉行的法则就是:“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世界,能污染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
舌头的罪与罚
但是,断舌之遇在现实里却是反复发生的。可以总结一下,断舌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为了保守秘密,自我了断。医学证明这是可行的,因为剧痛使肾上腺素升高毒害心脏而死亡。
第二,是极度痛苦中,因为无法抗拒疼痛而不自觉地咬断舌头。
比如,诗人歌德的夫人伍碧丝,在与歌德度过28年的幸福婚姻之后,因身患尿毒症,最后,她痛得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他选择了一种貌似显赫的壮烈死亡。1970年11月25日,他率领盾会的部下来到市谷自卫队东部方面总监部,公开演讲后当众“割腹自决”,将精美的“关孙云”短刀插入左侧下腹,围观者如北海道的雪暴一般涌进房间,他需要自己的死亡为人所知。一切都如预先排演过的按部就班的进行,唯一的残缺是,他未预料到“死亡秀”的痛苦会让他咬断自己的舌头。这条断舌,就像富士山的落日,被山峰啃掉了一块。
第三,则是被权力摘除的舌头了。这是独裁者的癖好,他们恨不得世界只有一条舌头,长在自己口腔中。
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埃在《人类死刑大观》里,描述了割舌的刑法:“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在历史上著名的道成肉身的纠纷中,争辩中的主角是两位主教,赛瑞利和奈斯脱流斯,前者被列圣徒,后者却被判为异端。赛瑞利大约自公元412年至444年死去时为止,身为亚历山大里亚的大主教;奈斯脱流斯曾为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但奈斯脱流斯没有获得诸如火刑这种壮烈成仁的机会,他死得很惨。赛瑞利的信众们确信,由于奈斯脱流斯能言善辩,蛊惑人心,他的舌头后来被虫子咬掉了。尽管如此,帝国之尊、专制国王、宗教裁判所的割舌术,不但没能钳制话语,反而激发了舌头们据理力争的正义,文明的车轮在舌头的推动下缓慢前进。
与西方封建时代的刀路殊途同归,在几千年中国专制时代的历史中,为了封人之口,割断喉咙、切掉不听话的舌头完全是合法的刑罚,被残害者不绝如缕。舌头的博弈,自然成为了争夺话语权力的主要战场。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成为了太多人的经验之谈。他们开始是沉默,接着就逢迎,再就展开谄媚之舌,一脑壳扎进权力的裤裆,吮痈舐痔。而那些“死在舌头的权下”的人,舌头拒绝了善意的规劝,舌头用最软的努力,像蚕一样,在濡湿、嚼烂黑暗。他们抵押了舌头,终于为汉语里只会山呼万岁的舌头,赢得了另外一小片光亮。
1975年4月4日,毛远新下令处死张志新。听完死刑判决,她被带到一个屋子,狱警将她压倒在地上,后颈上填了一块砖,他们用普通的小刀,不用麻药,割断她的气管,装进一个3寸长的钢管,再用胶带粘上。进行中,张不断嚎叫,挣扎中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一个女管教员,一个向女病人实施割喉的行凶者,看着,听着,突然惨叫一声昏倒在地。据记载,张的刑前割喉,已是辽宁专政者干下的第三十多起“创举”了。(朱健国《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
李九莲(1946—1977年12月14日)写道:“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得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见《“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恶毒攻吉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李九莲案平反始末》,邱石主编《共和国重大事件和决策内幕》第四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9月1版)她说得太多,她的话语里流出了舌尖的血。在她被杀害时,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和谐的一体……作为杜鹃的李九莲怎么想得到啊,连学一学啼血的“自伤”资格,也被强力意志删除了。
2000年5月12日的《南方周末》报道说,山西省农民李绿松只因揭露村干部的腐败行为,被无理关押,备受折磨,出来时,体重由进去时的100多斤变成50多斤,舌头还少了一截……
这些仅是个案,但透过个案的细微光亮,我们可以找到那对舌头的管辖之权柄。
舌头的威胁
在巴门尼德(前570—前480,为埃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看来,人的感官接触的现象都是不真实的,只能是虚幻之见,因此他教人们不要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性来解决纷争的辩论。但问题是,那只倾听“解决纷争的辩论”的耳朵,并不长在理性的大脑上。在一个狂热持续、进一步深陷极权迷狂的语境里,辩论的舌头终将是一直的输家。那么,在这样的语境下,人们是否就应该信奉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规劝——“经验给我们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人类最难管制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舌头。”
我相信这话固然是对的,但我却拒绝它的善意和驯良。首先,我不是诉说《获救之舌》的英国作家艾利亚斯·卡内蒂(1905—1994)。幼年的卡内蒂坠入了一片红色的感觉之中:“一位姑娘抱着我走出家门,我面前的地板是红色的,从左边走下来的楼梯也是红色的……”卡内蒂的记忆从红色开始了,因为他受到一把小刀的惊吓。与姑娘相恋的小伙子,向幼小的卡内蒂伸出小刀说:“伸出舌头来!”他很乖地伸出了舌头,小伙子看了一眼姑娘又说:“现在我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姑娘与小伙子靠这个威胁,将卡内蒂征服了。于是,他们可以趁机谈情说爱。卡内蒂获得了一个关于舌头的恐怖记忆,为此沉默了10年。在默默成长中,他毫无声息。往事可以没有声音,但晃动在往事中的那些舌头,却让正义无法缄默。
1975年,意大利著名导演帕索里尼完成了自己警世骇俗的最后一部电影《索多玛120天》,将法国最臭名昭著的作家萨德侯爵的作品搬上银幕。《索多玛120天》是萨德最著名、最遭非议,但名声也最为显赫的代表作。影片里,卫兵们推来一个装食品的小车,有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便,分给众人吃。统治者们吃的津津有味,谈笑风生;那些少男少女们被迫吞食自己的分辨,有个女孩吞吃得很刷溜。有个少男逃走被射死;有个男孩因拒绝吞食大便被割掉舌头,有人往他口中硬塞进大便;有个女孩被活剥了皮……渐渐的有些男女已经麻木的顺从了这样的生活,并开始从中获得乐趣,甚至学会了告密、偷情、鸡奸……
人性之恶,是被权力制造出来的。电影展示专制时代里人性的丑恶,通过各种变态的情节来演绎独裁暴政对人的肉体、精神全面摧残。火“像劈开的舌头”堆在我们头顶!所以,以血写的东西,用泪水、用性命可以擦干;用墨水写下的一切,用舌头却无法舔舐干净。历史一当铸成,任何粉饰,不过是进一步彰显它的触目罢了。我理解斯宾诺莎的规训,我尚未让舌头在汉语里、在写作中游刃有余,既然管理不好,那么出路还是有的,就像诗人波德莱尔在诗中所言:“我把舌头扔给狗吃!”——这总比被强行摘除好啊!
前者已矣,来着还可追么?
漫步成都春熙路街头,我看见人们拧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奔走在春阳播散的时光里。偶尔可以见到情人在湿吻,哦,女人伸出了猩红的舌苔,舌尖上还有亮闪闪的饰品。据说除了便于湿吻外,就是声音在饰品阻碍下,说话声音绝对发嗲。阿门!仅仅依靠着桑丘·潘沙一般的男人,女人们垫起了物质主义的脚后跟,翘起了舌尖,在对上面说:“我要……”
蒋蓝:诗人,新散文代表作家,民间思想者,中国第二届“布老虎散文奖”得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人迹霜语录》(2010,中国书籍出版社)、《拆骨为刀》(2008,重庆出版社)、《思想存档》(2007,中国工人出版社)、《动物论语》(上下卷)(2008,重庆出版社)、《玄学兽》(2004,百花文艺出版社)、《哲学兽》(2004,百花文艺出版社)等文学、学术专著,参与主编《2006-2007中国诗歌双年选》(2008)。散文、随笔、诗歌、评论入选上百部当代选集。现供职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青年作家》月刊主笔。
舌头的文化分析
蒋蓝
先知的舌头都有其神性,据说被割掉了舌头的圣约翰,仍然用手举着自己的舌头滔滔不绝的传教。神一旦降到使徒们的舌头上,言说之焰便被点燃。
——[德]汉斯·比德曼《世界文化象征辞典》,刘玉红等译,290页,漓江出版社2000年版
三个向度上的舌头
“请伸出舌头!”
目无表情的医生一边说,一边拿一根竹片压住我的舌根。他眯缝着,眼睛透出缕缕精光。他凑得很近,在往空洞的嘴里探索,我则看他的眼睛。我闻到他散发出来的浓重的香水味。他的眼球布满蛛丝血,黄褐色的眼球宛如剥了皮的柠檬。竹片用力下压,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想吐。我想起了“抓舌头”一词,这个俗称是军事术语。医生摆弄我的舌头,他会发现写在舌头上的身体秘密与心智地图。这一幕,人们都有过吧,心开窍于舌,故舌为心之苗。心有病变,可从舌反应出来。舌头成为了最为复杂的心力呈现。通过舌头的桥梁,曲折的道路通往深渊……
舌头是人体最为柔软和灵巧的器官,其实也是身体中最强健有力的肌肉。东方智慧看重舌头,因为它比牙齿服役的时间更长。所以,“满齿不存,舌头犹在”好像是幸运的,但既然已到一望无牙的地步,再嚼舌头又有什么用呢?到70岁时,人的味觉只有30岁时的三分之一。人类的饮食进步,主要是在舌头的带领下获得的。软舌头的需求成就了文明的发展。厉行节约的孔子却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其实是着眼于大众的。他的舌头忙得团团转,所谓天花乱坠,诲人不倦,哪里还有胃口?
我想说的是,人们是在三个向度上理解舌头的——生理的舌头、情色的舌头、话语的舌头。舌头不但伸延至人类的物质领域,舌头还舔舐出了形而上之天空。就像蛇,用烙铁的红丝勾勒了一个翻滚的世界。套用郭尔凯廓尔的著名论断,舌头的边界,就是世界的边界。
舌为心苗
曹商是中国身体政治的活学活用的先锋,他不但可以舌灿莲花,还可以施展舌头舔舐之术,抚平皇帝的伤痛,进而激发起皇家潮湿的愉悦。所以,在有关基督教箴言的论著里,他们往往把谄媚视为埋伏在女人舌底的糖衣炮弹:“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能保你远离恶妇,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敬虔配偶的品质》,Bob Deffinbaugh 著,傅晓萱 译)这不仅仅是妇人的问题,我发现,最龌龊的身体事件,一般是来自一些男人的舌头。
清朝浙江人朱翊清《埋忧集》收录了三则“剪舌”事件,均发生在嘉庆戊寅(1818)时期,颇具经典意义。其中两则是:
按《医经》:舌为心苗。故断其舌则死,然亦有不死者,直隶吴直诠素无行,好渔色,不避亲族。一日将奸其女,女伪许之。从入卧内,裙腰甫解,先索其舌。吴狂喜,伸舌舐之,女一口啮断其大半。呼救命,家人咸集,执而诉于官,以乱伦论死。是其人初不死也。
又邑中沈某者,尝游幕,以刑名致富千金,援例分发东河县丞。性喜娈童。一童素以少俊得幸,后以恃宠忤意斥出。童衔恨,倩人求复入服役,某许之。遂入,长跪谢罪,某视其婉媚可怜,搂入怀中。童故与缱绻,索其舌啮得其半,某昏绝于地。童出至署外,声言某官欲行强奸,已不胜忿,故啮其舌。遂赴黄河死。某以有玷官箴革职,然未死也。
一则是弱女奋起反抗,“断舌”成为了乱伦的证据。但吴直诠竟然没有死,不知道这个从此语无伦次的人,是否还能继续为恶?另一则是娈童的革命性抗争,但革命的真正动机是自己“恃宠”让主子“忤意”而被斥出,没有当稳奴隶,泄愤而断主人舌头,最后勇于自杀。这样,“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逐渐成为检验历史情色的口腔个案考察。
所以,口腔对舌头的认同只是身体的认同,对异己舌头的认同却是来自权力的认同,舌头摊开的面积和倒刺已然成为求生与权力的主战场。
那些用三寸不烂之舌就搞乱了春秋战国的纵横家们,展示的是经典意义的舌头纵横术,深情舌耕的获利,胜过了冲锋的刀剑,谁还能说“舌头的管辖小于法律”?
古代阿拉伯有一个诗人哲米勒,他和布赛娜谈恋爱,为表达忠心,他写了一首孟浪的情诗来表达爱情。但布赛娜被家人安排嫁给了别人,诗人就到处写诗,谩骂布赛娜的家人。后来被告上法庭,总督决定把这个乱嚼舌头的家伙的舌头割下来,以儆效尤。诗人虽然申明不爱惜右手,但很爱惜舌头,听到威胁后,马上逃跑了。
基督徒奉行的法则就是:“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世界,能污染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
舌头的罪与罚
但是,断舌之遇在现实里却是反复发生的。可以总结一下,断舌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为了保守秘密,自我了断。医学证明这是可行的,因为剧痛使肾上腺素升高毒害心脏而死亡。
第二,是极度痛苦中,因为无法抗拒疼痛而不自觉地咬断舌头。
比如,诗人歌德的夫人伍碧丝,在与歌德度过28年的幸福婚姻之后,因身患尿毒症,最后,她痛得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他选择了一种貌似显赫的壮烈死亡。1970年11月25日,他率领盾会的部下来到市谷自卫队东部方面总监部,公开演讲后当众“割腹自决”,将精美的“关孙云”短刀插入左侧下腹,围观者如北海道的雪暴一般涌进房间,他需要自己的死亡为人所知。一切都如预先排演过的按部就班的进行,唯一的残缺是,他未预料到“死亡秀”的痛苦会让他咬断自己的舌头。这条断舌,就像富士山的落日,被山峰啃掉了一块。
第三,则是被权力摘除的舌头了。这是独裁者的癖好,他们恨不得世界只有一条舌头,长在自己口腔中。
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埃在《人类死刑大观》里,描述了割舌的刑法:“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在历史上著名的道成肉身的纠纷中,争辩中的主角是两位主教,赛瑞利和奈斯脱流斯,前者被列圣徒,后者却被判为异端。赛瑞利大约自公元412年至444年死去时为止,身为亚历山大里亚的大主教;奈斯脱流斯曾为君士坦丁堡的大主教。但奈斯脱流斯没有获得诸如火刑这种壮烈成仁的机会,他死得很惨。赛瑞利的信众们确信,由于奈斯脱流斯能言善辩,蛊惑人心,他的舌头后来被虫子咬掉了。尽管如此,帝国之尊、专制国王、宗教裁判所的割舌术,不但没能钳制话语,反而激发了舌头们据理力争的正义,文明的车轮在舌头的推动下缓慢前进。
与西方封建时代的刀路殊途同归,在几千年中国专制时代的历史中,为了封人之口,割断喉咙、切掉不听话的舌头完全是合法的刑罚,被残害者不绝如缕。舌头的博弈,自然成为了争夺话语权力的主要战场。
“生死在舌头的权下”,成为了太多人的经验之谈。他们开始是沉默,接着就逢迎,再就展开谄媚之舌,一脑壳扎进权力的裤裆,吮痈舐痔。而那些“死在舌头的权下”的人,舌头拒绝了善意的规劝,舌头用最软的努力,像蚕一样,在濡湿、嚼烂黑暗。他们抵押了舌头,终于为汉语里只会山呼万岁的舌头,赢得了另外一小片光亮。
1975年4月4日,毛远新下令处死张志新。听完死刑判决,她被带到一个屋子,狱警将她压倒在地上,后颈上填了一块砖,他们用普通的小刀,不用麻药,割断她的气管,装进一个3寸长的钢管,再用胶带粘上。进行中,张不断嚎叫,挣扎中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一个女管教员,一个向女病人实施割喉的行凶者,看着,听着,突然惨叫一声昏倒在地。据记载,张的刑前割喉,已是辽宁专政者干下的第三十多起“创举”了。(朱健国《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南方周末》1998年8月7日)
李九莲(1946—1977年12月14日)写道:“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得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见《“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恶毒攻吉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李九莲案平反始末》,邱石主编《共和国重大事件和决策内幕》第四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9月1版)她说得太多,她的话语里流出了舌尖的血。在她被杀害时,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和谐的一体……作为杜鹃的李九莲怎么想得到啊,连学一学啼血的“自伤”资格,也被强力意志删除了。
2000年5月12日的《南方周末》报道说,山西省农民李绿松只因揭露村干部的腐败行为,被无理关押,备受折磨,出来时,体重由进去时的100多斤变成50多斤,舌头还少了一截……
这些仅是个案,但透过个案的细微光亮,我们可以找到那对舌头的管辖之权柄。
舌头的威胁
在巴门尼德(前570—前480,为埃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看来,人的感官接触的现象都是不真实的,只能是虚幻之见,因此他教人们不要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性来解决纷争的辩论。但问题是,那只倾听“解决纷争的辩论”的耳朵,并不长在理性的大脑上。在一个狂热持续、进一步深陷极权迷狂的语境里,辩论的舌头终将是一直的输家。那么,在这样的语境下,人们是否就应该信奉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规劝——“经验给我们太多的教训,告诉我们人类最难管制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舌头。”
我相信这话固然是对的,但我却拒绝它的善意和驯良。首先,我不是诉说《获救之舌》的英国作家艾利亚斯·卡内蒂(1905—1994)。幼年的卡内蒂坠入了一片红色的感觉之中:“一位姑娘抱着我走出家门,我面前的地板是红色的,从左边走下来的楼梯也是红色的……”卡内蒂的记忆从红色开始了,因为他受到一把小刀的惊吓。与姑娘相恋的小伙子,向幼小的卡内蒂伸出小刀说:“伸出舌头来!”他很乖地伸出了舌头,小伙子看了一眼姑娘又说:“现在我把他的舌头割下来。”……姑娘与小伙子靠这个威胁,将卡内蒂征服了。于是,他们可以趁机谈情说爱。卡内蒂获得了一个关于舌头的恐怖记忆,为此沉默了10年。在默默成长中,他毫无声息。往事可以没有声音,但晃动在往事中的那些舌头,却让正义无法缄默。
1975年,意大利著名导演帕索里尼完成了自己警世骇俗的最后一部电影《索多玛120天》,将法国最臭名昭著的作家萨德侯爵的作品搬上银幕。《索多玛120天》是萨德最著名、最遭非议,但名声也最为显赫的代表作。影片里,卫兵们推来一个装食品的小车,有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便,分给众人吃。统治者们吃的津津有味,谈笑风生;那些少男少女们被迫吞食自己的分辨,有个女孩吞吃得很刷溜。有个少男逃走被射死;有个男孩因拒绝吞食大便被割掉舌头,有人往他口中硬塞进大便;有个女孩被活剥了皮……渐渐的有些男女已经麻木的顺从了这样的生活,并开始从中获得乐趣,甚至学会了告密、偷情、鸡奸……
人性之恶,是被权力制造出来的。电影展示专制时代里人性的丑恶,通过各种变态的情节来演绎独裁暴政对人的肉体、精神全面摧残。火“像劈开的舌头”堆在我们头顶!所以,以血写的东西,用泪水、用性命可以擦干;用墨水写下的一切,用舌头却无法舔舐干净。历史一当铸成,任何粉饰,不过是进一步彰显它的触目罢了。我理解斯宾诺莎的规训,我尚未让舌头在汉语里、在写作中游刃有余,既然管理不好,那么出路还是有的,就像诗人波德莱尔在诗中所言:“我把舌头扔给狗吃!”——这总比被强行摘除好啊!
前者已矣,来着还可追么?
漫步成都春熙路街头,我看见人们拧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奔走在春阳播散的时光里。偶尔可以见到情人在湿吻,哦,女人伸出了猩红的舌苔,舌尖上还有亮闪闪的饰品。据说除了便于湿吻外,就是声音在饰品阻碍下,说话声音绝对发嗲。阿门!仅仅依靠着桑丘·潘沙一般的男人,女人们垫起了物质主义的脚后跟,翘起了舌尖,在对上面说:“我要……”
蒋蓝:诗人,新散文代表作家,民间思想者,中国第二届“布老虎散文奖”得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人迹霜语录》(2010,中国书籍出版社)、《拆骨为刀》(2008,重庆出版社)、《思想存档》(2007,中国工人出版社)、《动物论语》(上下卷)(2008,重庆出版社)、《玄学兽》(2004,百花文艺出版社)、《哲学兽》(2004,百花文艺出版社)等文学、学术专著,参与主编《2006-2007中国诗歌双年选》(2008)。散文、随笔、诗歌、评论入选上百部当代选集。现供职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青年作家》月刊主笔。
五个关于获救的故事
□范二十一
第一个故事
寅年的第一天,严宅的仆人起来看到,屋顶上站满了金黄的老虎。那一年新年空气干燥,雪一直未下。那些老虎,踏着黑瓦攒起的屋脊,凛凛可畏,像是站在高耸的山岗上。
严贞木被虎啸声惊起,知道仇家找上门了。
他穿好衣裳出了卧房。家人一个个觳觫颤栗,语不成声。他的独子木铎迎面跑来,问他虎年看到老虎是不是预示着本年大吉。
家中较为果敢的青壮年已拿起钢叉、弓箭等,准备抵御猛兽,但被严贞木喝止了。
早晨的天空呈现出青白二色,在滴水成冰的冬日,严宅上空熠熠生辉,像是架着一座火焰山。
严贞木完全暴露在了天底下。这位穿着灰色衣服的老人,就像山谷里的一棵枯树。
老虎们在缓缓地移动,仿佛在等待目标作出反应,又仿佛在哀怜垂死的人。它们在院子周围的屋顶上首尾相衔缓缓移动,鲜艳的斑纹在黑色屋顶上不断地流动着,那情景就像一条泛着朝阳光辉的河流。
严贞木在院子里踱着方步,他从一棵残留着三四只朱红果子的柿树边走过,又在一个压着盖子的水缸边停了一下。他始终仰着头,直视居高临下的敌人。木铎发现父亲的眼神渐渐地发出一种炜烨之光。
严贞木叫儿子端来笔墨纸砚,就在院子中间的石桌画起了老虎。
他画了东厢房上的,又画西厢房上的,这时老虎们已停下了步伐,一动不动,像雕塑一样,仿佛它们很乐意充当模特。
严贞木又开始画北边正房上的。这一片区老虎的数量最多,他画了半个时辰。有的老虎探着头,发出低沉的叫声,已经不耐烦了起来。但是没有得到首领的指令,谁也不敢乱动。
那站在正中间的体形庞大的首领,轻轻眨着眼睛,似乎希望看到仇人负隅顽抗或仓惶逃命的样子——院子中这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怎么也像是在强作镇定。
虎首领以不大不小的声音吼了一声,其它的虎也跟着吼了一声。有一个年轻人在屋檐下朝着一只屁股对着自己的老虎放了一箭,他是因为害怕至极才采取了这个愚蠢的行动。那支箭像一根树枝一样在半途就栽了下来。有一只虎耸身跳了下来,咬住这位年轻人的腰部,把他甩到了墙外。严宅的人一片惊叫,有的人哭了起来。
他们纷纷屋子里退去,寻找地窖、橱柜躲藏起来。 院子里只剩下严贞木父子俩。
最后严贞木也走入了里屋。木铎还是站在石桌旁,他感到面颊沾了一些极细的雨滴,或许天空中正酝酿着一场大雪。
这时老虎们都沉默了下来,像是贴在渐渐暗下来的空宇中的画。
有一只老虎踏破了一块瓦片,一道轻脆的响声,划过院子上空。木铎感觉那响声又折射了回来,仿佛触及了低沉的天壁。
很快,严贞木又出现在了老虎和木铎的视线中。他径直穿过院子,绕过一字影壁,从门楼下走了出去。他肩上背着个小包袱,左手臂弯里抱着长筒形的一匹布,像是一个出门的商客。
老虎们开始向着大门的方向移动。但是没有一只跳下地来。
门外是一块空地。一株光秃秃的梓树在坪子的中间独自撑着苍穹。严贞木本来打算今年在这块地上建一座关帝庙,但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他看到镇上一些人在远处缩头缩脑地觇视。
老树前,严贞木将一匹白布往地上一抖,掣出一管粗大的毛笔,饱醮颜色,又开始画了起来。
像水杉叶一样的几朵雪花飘了一下,又停了。
一位颤巍巍的老婆婆拄着拐杖进了严宅,想把木铎带走。但木铎站着没有动。他根本不知道父亲在哪里、做什么,但没有动。
木铎站在父亲画好的那几幅画前。看到一朵落在画纸上的雪花把一只虎的眼睛洇染得有些模糊,他感到有些可惜。
他想,如果今天屋顶上积满雪,父亲的画将会更加奇异。他抬头看着那些辉煌的动物,听到心脏怦怦怦地跳动着。
严宅外边,严贞木披散着头发,俯着身子,扭动身躯,如同舞蹈,又如同恶魔附体。远处的人看不见他在画什么,只看到一道黄灿灿的光带从右到左不停地延伸。
群虎富有耐心地等到了画笔抵达白布的尽头。然后,在虎首领的带领下,富有秩序感地离开屋面,步过墙垣,在门楼前跳到了地上,然后又不紧不慢走向梓树前那幅漫长的画卷前。
画师汗水涔涔地盘腿坐在画布前,目光迷离,如同虚脱一般。
画布上,一只只黄金之虎,立在严宅的屋顶上,立在左邻右舍的屋顶上,立在关帝庙的屋顶上,立在寂静无声的小镇的半空中。洁白的雪连起整个镇子的屋舍,并向远方绵延。
老虎们依次从画布边走过,它们侧着头,静静地观赏这一幅虎的群像,像是在水边观看自己的影子,然后首尾相衔离开镇子,隐没于北边的山野。
第二个故事
这是一个培养发明家的学校。学校由一个废旧火电厂改建而成,铭黄色的楼房颜色,两座庞大的双曲线型冷却水塔和两根高高耸起的涂着航标色环的烟囱,在平坦而荒凉的野地里,像是从天而降。
斯万的同学们正在教室里设计现实版的魔毯、地心旅行列车、太空工厂,以及在海底生活也能一切如常的小屋等。
他们时而在白纸上狂写狂画,时而凝神沉思,一个个如痴如醉,如癫如狂。
一群飞鸟从窗前掠过,影子在一瞬间洒落在同样是铭黄色的窗帘上,如同泼墨技法。只有斯万一个人看到子这个情景。他的心里有所触动,差点掉下眼泪。
导师笑咪咪地走过来,突然以闪电一样的速度,抓起他正在写的笔记本。但是还没等他看一个字,斯万已经像只狼一样把自己的东西抢了回来。
导师说,斯万,你站到黑板前面去,一直站到今天放学。
斯万没有站到黑板前面,而是背起书包离开了教室。那个瘦而长的导师在教室门口拉长了脖子说,你永远不要回来了。
走廊上挂着一些锦旗,写着“万国之光”、“未来的起点”此类褒奖的话。有一个教室里传出嘣嘣的打斗声,斯万对此已经麻木。但是那个从教室里窜出,又被拖了回去的可怜的受难者,却让他大吃一惊。那人竟然长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孔——他的鼻子冒着血,眼角裂了一个口子,如同国画上的牡丹一般艳丽。
斯万来到了操场上,这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这个学校的人都不爱上体育课,所以地面上长满了草。操场的一角种着几十棵樟树,形成了一片小树林。其中特别小的一棵,是斯万种的。斯万在那棵小树旁边坐了一会,然后起来把树枝上挂的一个牌子摘了下来。牌子上写着:斯万的树。
他想了想,朝着后勤室走去,那位枯槁的老者正架着老花镜在读报纸——他是前一任的校长。今天正好七十岁生日的老校长发现门口这位面貌俊秀、眼神清澈的少年时,突然贫血一样产生头晕目眩的感觉。
斯万说,我要借一个水桶。
老校长觉得眼前的少年像是从自己的梦境中走来,浑身散发着一种不可捉摸的气息。
斯万又说,我要借一个水桶。
老校长脑子里闪出一个意象:早晨的果园,一颗露珠从苹果树的叶子滑落。
斯万自己拿走门边的一个黄色塑料桶,打开操场边那个水龙头,哗啦啦地放了一桶水。他对着桶里的水看了看,觉得自己的面容就像一条青鱼。他忍不住用手摸了摸了水体。他像被水咬了一口,差点叫了起来。
他浇完了属于自己的小树,又开始浇其它的树。老校长远远地看着他浇水。
一年前,一个绿皮肤的人背着一箩筐的树苗,溜进校园,在两座烟囱中间挖了一个坑,种了一棵红杉。他试图让这棵树在未来的岁月里超过100米高的烟囱。人们拔了他的苗,割了他的血——发现也是绿色的。斯万捡到了绿色人在逃命时掉落的一支樟树苗,他觉得绿色人会死在空荡荡的野地里,他种下了那棵树苗。种完树后,他突然想起绿色人的脸孔其实和自己非常相像,感到惊恐,他顺着爬梯攀到了烟囱的顶端,苍茫暮色里早已不见了绿色人的身影。
鸟群再一次从他们的教室掠过,那是一群白色的鸟,像朝暾升起时海面上月牙形的帆影。
斯万扭头看着鸟群飞离校园。秋空辽阔,就像一个高大的男人,张开树杈一样的双臂,空旷地站立着在平原上。他心里有如此一个意象。
斯万把在阳光下映得透亮的黄色水桶递给老校长,准备离开这个衣食无忧的家园,步入旷野。导师早已说过,一个什么都不能发明的人,留在这里是耻辱的。
老校长说,除了你的那一棵,其它的树全部都是我种的。斯万不免对他多看了几眼。
老校长又接着说,你不能离开这里。你在广阔无边的旷野里根本找不到食物。而且在这里呆过的人都不能适应世间其它地方的食物。你的导师,也是这个学校的营养师,他通过奇特的食谱,已经把你们的肠胃拴住。
老校长显得有些多嘴。
但是斯万还是走进了旷野。旷野里裸露着黑色的砾石,除了一些白茅草,再也见不到其它植物。一些地方塌陷着黑洞,深不见底。斯万听同学说,从这里朝着南方一直走一直走,就能看到繁华的城市。但是他不确定自己应该往什么方向走去。
老校长一直在他身后若即若离地跟着。他们在一条干涸的河流边停住了,老校长说,我不能让你去送死。虽然别人都不知道,但我自己心里清楚,你是我的孙子。
他们返回学校的时候,正是开饭的时间。位于东侧的食堂里灯光辉煌,不断地传来碗碟调羹筷子碰撞的声音。凭借特异的食谱,大家每天只要吃一顿饭就不会饥饿了。据说,吃一餐就能维持一个星期的食谱也发明出来了,但是为了让脑筋紧绷的学生们能借助用餐的时间得到些许的休息,决定只在世界的其他人群中推行。
老校长把斯万带到了他的实验室。实验室就设于一座冷却塔内。塔的内部简直像一个工厂。 一间间室验室沿着塔壁围成一圈,因为全都隔着磨砂玻璃,看不清里面的教授在做什么。斯万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首先想到了福建那些由客家人建起来的圆形土楼。
不过,老校长的实验室却在地底下,他们沿着向下伸展的甬道,利用密钥通过了四五道门,才来到了那间不太大的密室。实验室亮着柔和的黄色灯光,整个呈纵深长方形,最里面立着一个玻璃柜子。斯万看到柜子里陈列着五颜六色的瓶子,他不太相信瓶子里的药水真能把一个人变成一只虫子。
两人沉默了许久后,老校长说,你可以变成蜻蜓、天蛾、叶蝉、川步甲等各类虫子,为了生存,你最好能越过外面的荒瘠原野,到达一个水草丰茂的地方。
斯万说,我不想变成那些奇怪的生物。可是你穷尽一生来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呢?
老校长简单地回答,为了人类将来避难。
最后斯万变成了一条蚯蚓,埋藏于那片小树林的黑土中。斯万在变化过程中产生的一大堆木屑一样的东西,也被老校长——他的爷爷——全都撒在了樟树的树根上。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解决了。
第三个故事
火车上的人给了瑞树一个橙子。瑞树揣着这只巨大的发着蜜光的橙子,沿着东海北路、东海南路和将军路,走向家里。他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处置那只橙子,他最喜欢的水果就是橙子,但他从昨天中午起,就已经没有一点食欲。
他一路上经过了镙丝厂、肥皂厂、海豚雕塑、百货大楼、大光明山酒楼、大光明山电影院、日报社、钟楼、儿童公园、邮电局、糖果店,这些他熟悉的场景。他在邮电局买了邮票,把三封遗书投到了门口那个做成一只海豚模样的邮筒里。有一封是写给父母的,特别厚。另两封分别写给他一个最好的朋友以及对他寄予厚望的一位老师。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塞进了“海豚”的尖尖的嘴巴里。
瑞树摸了摸了“海豚”的头部。海豚是这个海边小城的吉祥物,在这里长大的人几乎都喜爱海豚。
火车到站时是早上八点,他走到家时已经十点。父母都已经上班去了。
公寓楼有人正往里搬家,小小的门厅堆着各种家具。电梯里已经站了两个白色立柜和一个押送的人,后来又进来一个胖得有些可爱的男子,他提着一口沉甸甸的黑色皮箱。人和物品在电梯里冉冉升起。提箱子的男人对着瑞树的耳朵悄悄地说,我的箱子里有各种各样的宝物,你猜中什么就给你什么。
瑞树始终一言不发。
电梯经过十三楼、十四楼的时候,格登了两下,把那男子吓了一跳,他恶狠狠地咒骂着电梯品牌。似乎对紧挨着自己站着的这个木头一样的年轻人也颇为不满。
2105室。瑞树掏出已经几个月没有用过的镍制钥匙开了门。玄关处摆着父母的皮鞋,还有几双布拖鞋。
房子是两室一厅的格局,厨房就在厅里。桌子上摆着几个没有洗刷的碗碟,母亲一向勤快,瑞树在想是什么急事让母亲急匆匆间就出门了。
瑞树的房间朝东,门上贴着一幅画,虽然大厅内光线不足,但还是能看清画着菱角、荔枝和灵芝,隐喻“伶俐不如痴”之义。父亲平生无甚喜好,只爱画些类似图案的东西,每日一片,画好后便贴在瑞树的房门,从不外示。瑞树印象比较深的还有《羲之爱鹅》、《琴高乘鲤》等。
瑞树扭动球形门把,轻轻地推开了门。
(1)阳光从窗口倾泄而入,白花花的光瀑让他有些眩晕。窗帘束在一边,外放式的平开窗被整个启开。阳光的精灵在狭小的房间里,踩着音符一样的脚,纷纷扬扬地跳着舞。
(2)蓝格子被套的棉被被叠成回字形,安稳松软地放在床的正中间。
(3)一张简单的桌子靠在窗口,除了两本紧闭的书之外,桌上还有一盆叶片厚实碧绿的君子兰,花盆里褐色的泥土上,留着浇过水后的黑色水渍。
(4)墙上挂着一幅米罗《农场》的复制品,画面上部一片澄蓝,下部一片金黄,一棵枝叶舒展的桉树几乎上升到了画布的顶端,它连接了画布的上下部,连接了天空和大地。
散布在树根周围的是喷壶、水桶、木凳、形态遒劲的玉米植株,以及蜥蜴、蜗牛、公鸡和奔跑的小狗等,它们全都披露于地中海宽广的阳光中。
这是画家米罗回忆故乡蒙特罗依的作品。它在瑞树的房间里,拥有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光亮。
(5)瑞树最后蹲了下来,他摸着光亮的柚木地板,木材的纹理像等高线一样排布着,一块块拼在一起的木板就像一座座隐隐隆起的山。整个地板,水洗一样没有一点点灰尘(这是母亲的功劳)。洁净的黄褐色的地板,映照着盛大而恬静的阳光,又将它反照到房间的四壁。
正是各种元素构成了一场光的盛典,并等来了疲惫的游子。
搬家入住的正是楼上的房屋,家具触碰地面的咚咚声一阵阵传来。瑞树把口袋里捂了许久的橙子摆在桌子上,然后来到厨房,准备把那几只碗碟洗好。
第四个故事
那一天(算起来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阴雨笼罩着闽东北的莽莽群山,我们村的延安和世豹护送阚七郎去大城市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
阚家是我们村唯一的外姓。他妈一共生了六胎都养不活,最后生下一个大脑袋的儿子,奇迹般长到了五岁。他们欢天喜地地把孩子取名为七郎,且偏执地认为以前那些转瞬即逝的生命全都汇聚到了他的身上。我们并不觉得这很荒唐,时常把他叫成大郎、二郎、三郎……
我们这些小孩子还在桃树下讨论过,阚七郎的大脑袋像什么,有人说像猪头,可是猪头是尖的,有人说像牛头,可是牛头也是尖的,最后伙伴们一致认同我的说法,阚七郎的头像老虎头(在我们童年的时候,故乡的老虎似乎已经绝迹,但这不妨碍我们心中都有一个老虎的形象)。
七郎的脑袋一直在增大,我们都担心它有一天会爆炸了。
我们去山里摘杨梅的时候,阚七郎就耷拉着自己的大脑袋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家的木门槛上,像睡着一样。——因为有一次,他的脑袋卡在杨梅树的枝杈上,他妈就再也不让他去摘杨梅。他们也不让他去插秧或拔稗草,一不小心他就会栽到水田里。
某一年的某一天(具体哪一天,谁也不知道),七郎的脑袋终于不再增长。但我们并没有开心起来,因为他好像变得有些痴呆了。比如我们问他,前面两天做什么去了。他要想个十几秒钟,才告诉你去了外婆家,见到了大鹅,吃到了糖煮鸡蛋。如果问起一个月前一年前的事情,要有很大的耐心才能等到他的回答,有时他一边思索一边就睡着了——回忆和思考都让他疲劳。
同时,因为他讲起话来口齿不清、期期艾艾的,我们很多小孩子都不愿再跟他说话,即使拿他逗笑取乐,也已烦厌。此外,他走起路来也是一副重心不稳、步态蹒跚的样子。
我的爷爷是乡村医生,告诉阚家这可能是一种疾病。于是他们家一边四处求医,一边开始吃斋事佛。那时乡下人生病就自己煎药吃,遇到疑难杂症,就四乡八里寻找秘方。总之,人们首先想到的都不是医院。我是在高考体检时,才第一次走进医院的。
世豹的姐姐嫁给了上海人(对我来说,这始终都是个谜),那个上海女婿叫老qiao,总是穿着油亮的黑皮衣,叼着有黄色过滤嘴的烟,他说大城市里的医院也许可以治这种病(“有时,死人都能救活”)。人们打听医院是什么样子的,老qiao说,有一间间明亮的病房,都用机器治病,医生都穿着白大褂。阚妈妈一听医生是穿白色衣服的,觉得不吉利。再说他们也没有钱送孩子到“医院”去。
老qiao又提出了一个建议,大城市里有一种叫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东西,“就是一种比赛,比如世界上最高的楼,世界上最大的树,世界上最矮的人,世界上最长的指甲,我想好了,七郎可以去参加‘世界上脑袋最大的人’的评比”。当老qiao说,获奖的人,可以得到一大笔奖金,大家的眼光都炽烈了起来。
延安是阚家的亲戚,又是村里略识几个大字的人,于是他和世豹一起担负起护送阚七郎去大城市的重任。
我们都很羡慕他们的工作。在他们离开村子的时候,我们每天都在想象路途的风景,以及城市的风光。有的人甚至想像七郎在城里拿了大奖,治好了脑袋,还娶上了漂亮老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都非常担心七郎会被人欺负。
他们在十个月后才回到村子里。我们不知道上海之行发生了什么,延安和世豹都只字不提。奇怪的是,阚七郎主动给我们讲大城市的情景,像大鱼一样的汽车,像皇宫一样的酒店(当然我们都没见过皇宫),像河流一样的无有终点的街道。许多年以后,我去查了吉尼斯纪录,也没有查到“世界最大脑袋”这一项,看来他们的那次出行是失败的。至于他们有没有进过那神奇的医院,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肯定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十个月的时间里可以发生很多很多事情),因为我发现七郎变得非常爱抱怨,他在我家吃饭时对我爷爷说,他的脑袋就像一艘坏掉的船(“我的心也要沉下去了”)。有一次他捶打着自己的脑袋像村妇们在溪边捶打衣裳,还有一次他拿着木匠的凿子扎自己的脑门,把他妈妈给吓晕了过去。
在另一个场合,我爷爷告诉我,那些傻子、疯子都是脑袋坏掉的人,一个人最可怕的就是脑袋坏掉,缺胳膊短腿,乃至盲聋哑,都没有脑袋坏掉可怕。然后,他又补充了一句“脑袋坏掉的人都不知道自己脑袋坏掉了,他们还都乐呵呵地像那些鸟兽”,爷爷指了指我家门口那棵桃树上聒噪的麻雀,以及树下咕咕叫的芦花鸡。因此,我乐观地想阚七郎并不是一个脑袋坏掉的人。
程老师来我们村子支教的时候,我们都读了小学一年级,同学们的年龄在6岁到15岁之间。后来,阚七郎也红着脸来了,这时他已27岁,拥有我们难以企及的年龄。坐在教室里,我们都像是些小草小花,他顶着个大脑袋,像株向日葵。(许多年后,我请一位画家朋友作了一幅水彩画,在一个由仓库改建的教室里,一位老师拿着教鞭在一块黑板前教学生们认字,而学生竟是一些花花草草,最后一排是一株灿烂的向日葵。)
读到三年级的时候,我一跃成为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而七郎向来是最差的。这时我们已经成了像亲兄弟一样的好朋友。我了解他的一切痛苦和欢欣。他总是记不住生词,背不好课文。一道简单的数学题可以把他搞得满头大汗。在生活中他依旧丢三落四,让他的父母疲劳不堪。
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和七郎去送程老师回家过暑假。返回村子的路上,七郎说他已经决定自杀——“如果我只是一个废物,爱我有什么意义”,这是针对他父母讲的。在那时的农村,没有自杀这个词,只有“上吊”、“跳潭”、“吃敌敌畏”这些具体的说法。七郎说他想找一个偏僻的松岗,挖一个地洞钻进去,然后从里面撬下黄土,把洞口堵住。他想把自己从世界上抹去。虽然我还小,但马上对他怯懦的想法表示了斩钉截铁的否定。
新的学期开始后,我们发现程老师还会一些幻术。有一次他对我们说了几句话就把我们全都哄睡着了。还有一次他让自己在黑板前一下子就消失了。我们都是听着鬼神仙异的故事长大的,但是亲身经历这样奇幻的事情,还是第一次。这以后,七郎便整天围着程老师转,仿佛程老师是一位可以点化别人的神仙。有一次我从山上捡锥栗回来,看到程老师正在耪地种菜,他锄头起落,汗水挥洒,七郎坐在田头,凝神望着,像崂山道士某个痴心的弟子。晴明的天空里盘旋着黑色的老鹞,天气很热。
似乎七郎并没有得到什么秘传,倒是他自己发明了一些独特的学习方法。比如他念一个生词,就往墙上撞一个头,如果效率不高,他就撞得更重一些。
他还喜欢倒立在树干上背诵课文,这时需要我捧着书本,一句句一段段读给他听。我尽量读得抑扬顿挫、声情并茂,让他听起来更加悦耳,并减轻他身体上的痛苦。我不太确信他这种方法的效果,反倒是我在故乡的大杉树下,成了一个记忆力良好并热爱朗诵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和七郎都在留着稻草茬的田地里玩一种游戏。在干涸的泥地上,我朝着他扔一块一块地泥巴,他摆动双肩,扭动屁股,左奔右跳地躲闪。
我明白他拉我来玩这种游戏的用意,所以也非常配合他。我的泥巴扔得越来越快,后来应他的要求还换成了石粒。也有七郎被砸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可是疼痛反而使他的眼睛发出少见的光亮。
不知为什么他很快就休学了,并且跟我们也很少来往。
一位在山里“砍花”(原始的种菇法)的伯伯说,七郎已经彻底疯了,整天就在山林里窜来窜去、鬼哭狼嚎。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不但不难受,反而眉开眼笑。至少阚妈妈不用再担心七郎的脑袋卡在树桠上了。
重阳节那天晚上我们全家正准备睡觉的时候,阚妈妈跑到我家说七郎还没有回家。
接着,我们全家和村里的热心人打起松明,到各个山岭山岗去大喊大叫。在我的群山簇拥的家乡,我们在这座山上看到了对面山上的人的火光,并隔着黑郁郁的山谷,用焦急的腔调传递消息。
这样折腾到第二天日出,也没见到七郎的影子。我想到七郎曾经说过要把自己埋入土洞的话,难过得肚子里的肠子都纠在了一起。
最后是程老师找到了七郎。七郎倒挂在一棵高大的栎树上,一条由苎麻编成的粗绳,系在他的双脚和树枝之间。
山风吹来,翻动地面上焦黄的栎树叶子,已经晕厥的七郎也跟着滑稽地摇摆起来。
听程老师讲,他的脸像猪肝一样发紫。大家都猜想是哪个天杀的把他吊在了树上,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七郎这一次似乎损耗很厉害,在床上躺了将近一个星期。接着我们的寒假就来了。有一天,阚妈妈提着他家仅剩的一只母鸡又到我家来了,她请求我住到她家去,和七郎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因为七郎夜里也不肯好好睡觉,“像是得了梦游症”。
我们全家都没有意见,但退还了那只母鸡。
这样我就和七郎睡在了一张床上,我们一起盖着新弹的棉被,感觉真暖和。
我像个守护神一样看着七郎睡着,他的呼吸很均匀,宽阔的脸庞映着淡渺的月光,让我陡然生出我是一个大人他是一个小孩的错觉。我静静地躺着,听着七郎传来的轻轻的鼻息,也听着自己轻轻的鼻息,它们交织在一起。
可能是陌生的床睡不习惯,也不知到了一个什么时间,我醒了过来,我看到身边已经没有了七郎,吓出一身汗来。
我坐了起来,隐约看见屋子中央有个人影定在那里。——我渐渐看清七郎盘腿坐在一张稻草垫子上,在并不浓重的黑暗中,他的大脑袋显得特别突兀。
他端端正正地坐着,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从他身上透露出一种非常宁静的气息,让我不敢喊他一下。我继续躺下,像是睡得很舒坦的样子,但之后却再也睡不着。
大约一个小时后,七郎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就推门出去了,我还听到他拔动大门门闩的声音。我赶紧穿上衣服跟了出去。
夜气冰凉,让我打了两个寒颤。七郎向着东边走去,然后开始向一座无名小山爬去。这座小山曾遭受过火山,现在披覆着密密的灌木和杂草。村里有些牧羊人,疲懒的时候就把羊群丢在这里,自己则回去睡大觉,那羊也不跑远。
我蹑在七郎的后头,看到他在山顶的草地上缓缓地盘腿坐了下去,在这个短暂的过程中,他的衣裳发出轻轻的窸窣之声,然后再无响动。他直身端坐,整个人静默得像一棵树一样。东方的天空已经出现珊瑚红,远处山林边响起飞鸟的叽喳声。朝阳很快就要在我们的面前升起了。我有些陶醉。
春节过后,七郎背着一个褡裢出门去了。他的父亲一路上燃放着鞭炮,将他送到五里之外。
后来,我转学到浙省,读高中的时候才获知七郎一度在闽北、闽西漂泊,最后留在宁德霍童山修行。前年又听说七郎已经回到故乡,耘田砍樵,专心奉养白发高堂。
第五个故事
马拉往灶膛里塞豆荚,豆荚烧出吡吡啪啪的声音,他觉得非常有趣,又继续添送。火苗在黑色锅底下活蹦乱跳。他的舅妈在灶台边,跺着脚说,你把锅都烧红了,今天中午我们只能吃焦糊的茄子了。
这时进来了他的远房叔叔马隆。
他们吃完午饭后,便告别村子,向城市走去。这一天马拉的童年结束了。
城市里最高的建筑是一根旗杆,但上面却连布条也没有一缕。在旗杆下,马隆问,你除了拿着火钳烧烧火,拿着弹弓打打麻雀之外,还会什么?
马拉说,我能把一棵树砍倒,把它的枝条全部劈下来,捆成一把,背回家里。我还会爬到和你的腰一样粗的杨梅树上,把最红的最甜的杨梅摘下来。
马隆从提包里扯出一块方布,说,那你能把这面旗子挂在这杆子上吗?
马拉把那块布往腰上一系,就开始在旗杆上攀爬起来。爬到中途,他仰头看了看,豪情万丈的烈日正悬于天中,旗杆的上端熔化在太阳的光圈里,看起来就像没有尽头。
他又爬了一阵子,最后手臂酸麻得没有了知觉,像只知了一样僵在那里。马隆在下面喊你下来吧。
马隆把那块布穿在旗杆上的绳索上,然后扯动着绳子,唰唰唰就把旗子升到了空中。
马隆问,你在乡下时都和谁一起玩呢?马拉说,我和黄牛、黑羊、麻雀、松鼠、刺猬……它们一起玩。
马隆摇摇自己的脑袋,然后拍拍马拉的脑袋,把他带到了一个修鞋摊子,拜了一位师父。
我在这个城市搬了三次家,最后在凤凰社区定居了下来。马拉师徒俩的修鞋铺就开在小区的门口,我认识他们的时候,马隆已经去了更大的城市。
我常常有事没事在修鞋摊前坐一坐。作为一个民俗画家,我对市井生活更为感兴趣。
马拉目光呆滞,行动缓慢,好像神从他身上搜走了所有的灵光。他总是忘记客人的交待,该打掌的他给人家上胶,该上胶的他给人缝纳。师父不在的时候,他还总找错钱,甚至忘了找钱,有些鄙吝的人故意不给钱,他也不追究。他全凭感觉做事,却也把一只只鞋子修得结实漂亮。
没多久,马拉就失业了。老眼昏花、垂垂老矣的老鞋匠认为自己应该找一个伶俐一些的孩子作为传人,把他给辞退了。
然后我给马拉找了诸如送便当、发广告之类简单的工作,但是他经常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将便当倒给弄堂里的狗吃,甚至爬上二十层的楼房,把广告纸天女散花一样撒下。
最后,我发现自己想象力匮乏,已经想不到可以给他介绍什么工作了。
接着,我因为工作的关系,要去外地两个月。我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把马拉接到了我的单身公寓。我把他塞到浴室洗了个干干净净,让他穿上我买来的新衣裳。我给他备好大量的干粮,教他怎么使用家里的器具。因为他一字不识,我便利用专业技能,把所有需要交待的事情,一一画在纸上,满满地贴在墙上。我发现,我画这些指示时,马拉一向耷拉的眼皮抬了起来。
我也确实对马拉不放心,于是嘱托一位要好的朋友经常过来看看。那天晚上,我的朋友过来跟马拉认识,但是他似乎不喜欢马拉。在我送他下楼梯的时候,他神秘兮兮地对我说,“马拉观看事物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以及他吃饭的样子,都像是某种动物,据说,近几年我们的城市里出现了一些由动物变化的人类……”。
在外地的时候,我打过几个电话给我的朋友,他每回都说,一切都好好的,你放心吧。
这样我就放心了。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除了桌上的烟灰缸里多了几个我的朋友留下的烟头外,其它东西均保持原状。
我的朋友跟我讲了实情,我去外地的同一天,马拉就离开了我的家,这两个月来,他都寄身于公园的草地上、待拆的民房里,陪伴他的是猫狗鸟雀。
我看到马拉的时候,他正在小区后门的那棵樟树下睡觉,躺在他旁边是一只黄色的土狗。那只黄狗眯着双眼,脸上平静得有点懒洋洋的样子。马拉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午后的阳光照着他们的半截身子,一群鸟从远处飞来集在了樟树上。
马拉每隔几天就要去爬一次大旗杆,每次爬到尖顶的时候,就会欢呼一声。
深秋的一天,有一个俊俏的年轻人,牵着一匹马从凤凰街走过。
那匹枣红色的、高大健壮的马,从一家家服装店、音像店和美容店走过。
街道被楼房分割成一条河的形状,马从一棵棵女贞树边走过,轻轻地地摇动屁股,偶尔打一个响鼻。马走得很慢,街道上响着马蹄铁敲打水泥路面的轻脆刺耳的声音,马像个穿高跟鞋的女人。马拉说“马的脚一定很疼!”。在马的主人进入一家饭馆吃饭时,他去摸了摸了马的腿,马一扬蹄,把他踢得飞了起来。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真实的马,不免多看了几眼。后来马拉跟我说,在此之前他只在一本小人书上看过由线条构成的马:一个将军单枪匹马来到一座城池前,城上射来一阵飞蝗箭。将军把兵器舞成一个轮子,那些箭像渣滓一样纷纷掉落。但是有一支箭射中了马头,那小人书上白描的马,向一边倒去,把将军掀翻了,激起了庞大的烟尘。
小人书上的马,被马拉想象成了白色。但是现在他看到了火红的马。
马拉跟着缓缓移动的红马向西郊走去,有一次红马竖起马尾,啪嗒啪嗒地往地上砸了两坨粪便,马拉觉得那马尾就像秋天山岗上绛色的芦花一样。他使劲抽动鼻翼,吸闻着马粪的气味,像个饥饿的孩子闻到了餐馆里飘出的菜香。
那一天在路上,有人看到一匹高大的马高傲地走在秋天的天空下面(“像一条龙一样骄傲”),一位面带微笑的漂亮的年轻人牵着马缰走在一侧(“他一定是来自古代”)。他们的后面蹦蹦跳跳地跟着一个灰头土脸的瘦小的孩子(“像只田鼠”)。
马和人一起来到了旷野里。水泥路在这里停住了。城市也在这里停住了。
年轻人抚了抚马的长长的鬃毛,然后翻身上马,向着一个山坡驰去。
马拉甩动双臂,跟着跑了起来。
这时,夕阳正像个熟透的柿子或桔子,摇摇欲落。
马拉蹬蹬蹬在后面追赶。马逆着光线向前跃进的身姿,让他觉像一个轰隆隆的梦。
马把马拉抛在身后,然后在鼓起的山丘上横着身子立住。马拉看到骑手的头上已戴上了一顶宽檐帽,骑手向着他挥了一下手。那嵌在夕阳影里的马和骑手,只有一个剪影,分不清颜色,更看不见表情。
然后红马一声长啸,一个美妙的转身带着骑手向前方俯冲下去,如同隐入了山体。
马拉气喘吁吁地爬到坡顶,向西方望去,山坡缓缓下降,远处是一片广阔的田畴,马已经消失于天地间。
夕阳一旦隐没,气温就骤然降了下来。我的朋友马拉,在瑟瑟晚风里,开始用一支树枝在泥地上画起了马。那天晚上星光遍野,临近半夜我才找到了他。他坐在冰凉的地上不停地画着,像只乌鸦一样。
马拉连一匹马的轮廓都画不像,但我看得明白,他不画出那神骏无比的马,是绝对不会罢休的。我想到了一个极好的办法,把他叫回了家。